101 | 篇章編號 | 【篇章編號】 1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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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 | 篇章名稱 | 【篇章名稱】 孟子.告子上(魚我所欲也章)(10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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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 | 來源 | 新高中中國文學試題庫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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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 | 文類 | 【文類】 先秦、秦漢、魏晉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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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 | 作者 | 【作者】 孟子(91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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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 | 題解 | 【題解】 《孟子.告子上》(魚我所欲也章)一文,以魚比喻生,以熊比喻義,若二者要選其一,則「舍生而取義者也」。孟子透過這個形象化的比喻,說明人做的事應該要合乎道德意義,不應該為功利而改變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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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 | 文本 | 《孟子.告子上》(魚我所欲也章) 孟子 孟子曰:「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1生者,故不為茍得2也。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3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4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,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一簞食,一豆羹5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呼6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7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。萬鍾8則不辨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9焉?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10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──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 |
108 | 注釋 | 【注釋】 1 甚於:勝過。 2 苟得:苟且偷生的事情。 3 辟:避。 4 莫甚於生:沒有超過生命。 5 一簞食,一豆羹:簞食,竹器飯食。豆羹,木碗羹湯。指簡陋的食物。 6 呼:呼喝。 7 蹴:用腳踢或踩過。 8 萬鍾:優厚俸祿。 9 加:好處。 10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:令所認識的窮人受到我的接濟而來感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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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 | 內容分析要點 | |
110 | 寫作手法要點 | |
111 | 語譯 | |
112 | 理解內容(問題) | |
113 | 理解內容(答案) | |
114 | 理解技巧(問題) | |
115 | 理解技巧(答案) | |